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

1/25日德潤應聯絡事項

一:聯繫孫教授確認5等第分數。
二:聯繫花工課程相關老師,解說評審結果。
三:協調花工課程老師與張教授會議時間,以2/18 至 2/22 為宜。

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

2008/1/11總計畫會議討論重點

2008/1/11總計畫會議討論重點:

1、吳主任表示建築科新版教案只有增加幾處的文字,沒有多大修正,大漢土木系杜教授也已在電話中與吳主任討論教案相關問題,因此覺得不用再次審查,只要加上五等第評分即可。

2、總計畫助理詢問關於子計畫一的學生作業需要全數掃描存檔嗎?還是只要部份的作業即可?(因為子計畫一教師表示作業內容大致相同,因此認為沒有全數收集之必要)。

3、建築科這學期只上一個班級,下學期將會針對這學期的教材實施的結果作調整後,再上一次另一個班級的課程。

4、總計畫共同主持人孫教授建議:
*請建築科上課教師在這學期實施課程時做紀錄,例如哪些部分可行,哪些部分需要修改,一定要做紀錄(日期、地點),作為改善的資料。
*化工科教師遇到的問題可以紀錄下來,反應給總計畫,總計畫可以進行相關補強。(例如:老師反應學生文書處理能力很差,長要花很多時間在文書處理的教學,總計畫表示,可以舉辦文書處理營或相關研習,加強學生基本能力)。

各位老師覺得重點一&重點二要如何處理呢? 助理小桃2008.1.11


1.德潤

個人以為第一項重點只要外聘委員願意再次幫忙,其實依照子計畫二的1/9會議結果進行即可,因為重新評鑑並非只是課程內容的差異,還有最重要的佐證(說明)資料的撰寫。因此建議依照子計畫二的1/9會議結果進行。
第二項個人沒有意見,請教授依照實際需要提出,不過作業的掃瞄存檔需協調總計畫助理智帆協助。

2.秀菊
我想資料的搜集是很重要的,對子計畫二而言,作業能保留要盡量保留或掃描也可以;對我們而言,是第二階段德勝回台灣執行時才請他們提供。至於到時需不需要提供全部,我個人覺得可以尊重子計劃一,德勝您覺得呢。

3.唯玉
原則上,我贊同秀菊的看法,但是應該要有參與課程所有學生的作業,而非選擇性地只提供部分學生的作業,至於那些作業,我們可以尊重子計劃一的選擇。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?

4.德勝
原則上當然是全部學生的作業,只是我覺得如果真的實地請外評委員到他們學校,就看他們如何呈現,但是不要讓他們覺得非常正式,要展覽,拿反而會本末倒置。我覺得屆時可以問外評委員想要看什麼?

5.兆伸
5-1我想可以請子計畫一的兩位實施教學的老師,要求把學生的資料統一收齊。

5-2在2008/1/11總計畫會議中,巫祕書有提到寒假期間,要辦理學生的資訊能力研習,並且也說明經費及場地事項都沒有問題,相信藉由學生上學期所接受教學的過程中,可以利用資訊能力研習把學生自己的資料,進行整理與製作簡單的報告。

5-3相信外評委員到校訪視,便有學生的自行整理資料,而不是一堆資料。

5-4學生也可以透過寒假期間的研習,整理上學期的資料,在往後的升學也會有實質的幫助與成果報告,而不是一堆資料。

資料整理 2008-01-14

外審費用部份

有關外審費用部份,徐院長和張老師通話決定:
1.第一次外審已經用新教材送審的委員,只需付第一次,這次就不用再付費了,而這次是要他們用
五等量表並提供具體的意見,我們想審查委員原來就應該提供詳細的審查意見。請委員們見諒。
2.第一次外審已用舊教材送審的委員,除需付第一次,這次再付審查費一千元,因為新舊教材應該
有很多重複的。
3.還有一位剛加入的化工外審委員,因為沒有審查過第一次,看的是全新的教材,所以應該付全額
兩千。

最後外審意見請務必在十九日前送回,二十日彙整,二十一日開會。

轉貼資料

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

2008/01/07會議德潤應注意事項確認

一、增聘一名化工科外評委員,總共有建築科2名化工科2名。
二、確認化工與建築新的教材交付小桃。
三、與外評委員溝通確認評審表格填寫方式。
四、1/21再次skype會議。